首佳顾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首佳顾问前身是创立于1992年的北京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2000年完成脱钩改制。首佳顾问以房地产估价起步,经过二十多年的专业耕耘,现已发展成为中国杰出的不动产价值服务商,并成为国内不动产顾问咨询服务的引领者。公司秉承“诚信为首·业精为佳”的企业价值观,同时致力于提供城市更新领域的专业服务和智能化解决方案,成为中国城市更新综合服务的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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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佳顾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核心业务

城市更新顾问服务

城市更新顾问服务

公司首创“阳光智慧征拆全程管理服务模式”,精准破解传统征拆领域长期存在的信任缺失、效率低下等核心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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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咨询顾问服务

估价咨询顾问服务

首佳顾问的基础业务,包括了各类经济活动涉及的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及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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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及咨询服务

工程管理及咨询服务

拥有包括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水利造价师等工程专业人员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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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后管理顾问服务

投后管理顾问服务

投后管理顾问服务重点是服务于银行、信托、资管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商或城投公司及相关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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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级信息化系统服务

智库级信息化系统服务

帮助各级政府构建安全可信政务云平台,为构建数字政府、城市大脑、智慧城市等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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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始终坚守“真情服务精益求精,服务方案不断创新,持续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的企业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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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态

  • “两山”理念视角下的小流域生态价值转化评估实践

    在“两山”理念深化实践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背景下,小流域生态价值转化成为推动绿色发展与乡村振兴的重要纽带。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从传统水土流失防治向“生态治理-价值转化-乡村振兴”协同推进转型,如何将水土保持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成为当下重要的议题。  首佳顾问评估与咨询顾问事业部副总经理王莉花、副总估价师杨诺在《中国不动产估价与登记》2025/08/总第17期P27刊发文章《“两山”理念视角下的小流域生态价值转化评估实践》,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探讨了小流域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路径中的评估实践,为生态价值转化评估提供了具有参考性的实践经验。

  • 首佳顾问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杂志社专题报道,阳光智慧征拆模式引领行业革新!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杂志社组织专人对首佳顾问开展了多次深入调研,形成了一份客观详实的关于阳光智慧征拆模式的调研报告。建筑杂志社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权威媒体,创刊70余年来始终聚焦行业前沿,其发布的智库成果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策制定与实践创新提供重要参考。该报告以专题形式深度调研并推介首佳顾问的“阳光智慧征拆”模式,系统总结了该模式在破解征拆难题、推动城市更新中的创新实践与显著成效,高度认可其“三公为首、零势为佳”的核心理念及党建引领、专业推进、宣传贯穿、科技助力四大服务体系,认为该模式作为行业标杆,已获得全国多地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广泛肯定。首佳顾问自2012年首创“阳光智慧征拆”模式以来,依托四大体系构建了全流程标准化征拆路径,通过“党建+征拆”三维驱动凝聚群众共识,以“三步确权法”“三化驱动”机制实现专业规范操作,借助“全媒体+全周期”宣传体系强化沟通透明,更以自主研发的“城更+”平台实现征拆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累计管控专项借款超500亿元,保障86个项目算账精准率100%、资金监管零差错,目前该模式已在全国百余个项目落地,90%以上实现零群访,群众满意度达95%,成为北京城市副中心“绿心”项目、南宁白沙半岛片区项目等标杆项目的成功基石。目前,这份专题调研报道已同步在今日头条、搜狐号、知乎号等多个媒体平台发布,并同步转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相关行政机关。此次专题推介不仅是对首佳顾问专业能力的高度肯定,更标志着“阳光智慧征拆”模式已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范本。首佳顾问也将以此次报道为契机,持续深化该模式的创新与落地,依托“城更+”平台的技术优势与全流程服务经验,为更多城市更新项目提供专业支撑,助力构建更高效、透明、和谐的征拆生态,为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贡献“首佳方案”。

  • 行业前沿 | 首佳顾问参加广西房地产及城中村改造研讨会

    前言导读为持续关注国家房地产政策导向,深入理解广西区域市场动态及城中村改造实践探索,首佳顾问于7月18日参加了在南宁举办的 “焕新八桂·质领未来——2025年广西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及城中村改造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广西房地产业协会指导,北京全联城市更新建设发展研究院、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等权威机构联合主办。会议聚焦广西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与城中村改造核心议题,核心议程包括城市更新政策与实践、改造管理模式创新以及全国及广西房地产市场趋势分析等专业内容。研讨内容兼具政策深度解读与实践案例分享,提供了重要的行业观察窗口。首佳顾问团队参与此次研讨交流,旨在及时掌握行业前沿信息与专业观点。本次研讨所传递的市场洞察与实践经验,将有助于我们深化对区域市场的理解,为相关领域的专业服务提供更新的视角与思考。

  • 首佳顾问携手清华EMBA部分校友举办四九城PLUS第6期私董会

    前言导读2025年7月3日,首佳顾问携手清华EMBA部分校友于首佳顾问大会议室举办四九城PLUS第6期私董会,通过行业专家实战分享与跨界思维碰撞,深度解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活化、城市更新审批流程及住宅市场动态等前沿命题,构建专业资源对接与战略研判的高端交流平台。一、与会嘉宾阵容强大 行业智慧汇聚清华EMBA多名校友出席本次会议,覆盖金融、地产、产业运营等多元领域,携丰富实战经验与创新视角参与研讨。首佳顾问董事长高喜善率核心团队以专业积淀赋能交流。二、议程紧扣行业热点 多维洞察城市发展与会嘉宾首先参观了首佳顾问办公场景,在实地走访中直观感受企业办公环境与文化氛围。随后的自我介绍环节以轻松互动的形式展开,清华 EMBA 校友与首佳顾问专家团队彼此建立初步认知,为后续深度交流奠定信任基础。首佳顾问董事长高喜善在致辞中表达,私董会旨在构建 “资源对接与智慧碰撞的生态平台”,期待通过跨界交流破解行业实践难题。在实战案例与市场研判环节:徐莉娜从发展历程、业务矩阵、技术优势三方面,勾勒首佳顾问在城市服务领域的综合实力;石利琴以 “北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为样本,拆解产业导入与土地活化的实操路径;陈洁琼对比棚改、旧改等不同类型城市更新项目,详解审批流程中的政策要点与难点突破;王朝竟通过数据解读北京市住宅市场供需格局、价格走势及政策影响,揭示2025市场新动向。在战略展望与互动研讨中,首佳顾问董事长高喜善分享首佳顾问未来在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领域的战略布局,各参会嘉宾围绕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阻力”、“旧改项目收益率” 等实操问题展开讨论,形成多维度解决方案思路。三、活动闭环设计 促资源深度链接会后,各参会嘉宾合影留念,晚宴交流环节延续研讨热度,通过非正式场景下的自由对话,推动各界资源对接与潜在合作意向落地。本次活动以 “强阵容、深议题、重实效” 为特色,不仅为城市发展领域提供专业洞察,更通过私董会模式构建了跨界合作的生态网络。首佳顾问始终以专业赋能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实践,聚焦土地咨询、城市更新、市场研究等核心领域,以数据驱动决策、以案例沉淀经验,同时依托四九城PLUS私董会等平台整合跨界资源,致力于成为链接政策、市场与资本的专业桥梁,推动城市存量资产高效利用与乡村土地价值释放。

  • 共探城市更新新路径:首佳顾问深度参与广西城中村改造调研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重点任务,5月25日至28日,全国市长研修学院副院长陈勇率队赴广西围绕城中村改造、城市轨道交通、物业服务质量、国际交流合作等主题开展课题调研。首佳顾问咨询(北京)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姚文波入队参与调研,为广西城市更新发展提供专业智慧。深度调研,聚焦双城创新实践柳州:房票与专项贷款联动的 “首佳方案”5月26日,调研团队实地考察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河北新村项目。首佳顾问总裁姚文波随团重点调研房票政策与政策性银行专项贷款的协同机制,与柳北区政府就 “专项贷款与房票监管联动” 展开深度交流,提出 “以存量房源动态监控管理,保证房票使用及转让长效稳定” 的专业建议。据调研披露,柳州市已获政策性银行约180 亿元城中村改造专项贷款,已经形成 “贷款投放 — 房票发行 — 安置兑付” 的全流程资金闭环。当日在柳州市城中村改造专题座谈会上,市住建局详细介绍国开行专项贷款重点支持 “土地整理 — 安置房建设 — 房票发行” 全链条。姚文波进一步提出,建议搭建“贷款资金 — 存量房源 — 房票流通”动态监控系统,引入首佳阳光智慧征拆模式,以信息化系统与专业咨询服务双轮驱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项目管理透明度。南宁:城中村改造实践与政策体系的深度研讨5月27日,调研团队转场广西南宁。在兴宁区鸡村项目现场,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南宁市已获批的专项贷款中20亿元专项用于鸡村 “先建后拆” 安置区建设,同步配套资金池。在青秀区长堽村五组项目,项目负责人重点介绍 “政策性银行贷款+产业导入”的创新模式,即利用国开行专项贷款中设立产业扶持基金,重点安置区域的商业综合体及文旅项目建设,形成 “改造实施 — 产业培育 — 贷款偿还” 的可持续发展链条。当日座谈会上,首佳咨询顾问公司代表姚文波、赵捷针对市领导关注的阳光智慧征拆服务部分问题进行解答,并与市自然资源局就集体土地征拆政策的实践问题展开深入探讨。成果转化,首佳服务再升级此次调研不仅加深了首佳顾问对广西城中村改造实践的认知,更坚定了公司推行阳光智慧征拆模式的信心。本次调研有效提升首佳顾问阳光智慧征拆服务的市场声量,并快速激活公司业务发展引擎。首佳顾问广西团队迅速响应,通过专项研讨,围绕市场拓展、人才梯队建设和服务迭代创新制定专项部署计划,将 “公平、公正、公开” 服务理念深植项目全流程。展望前路,首佳顾问将继续深耕城市更新领域,以专业智慧赋能区域建设,朝着打造房地产咨询顾问行业民族标杆品牌的方向笃定前行!

  • 周期更迭 · 价值重构——华本企业家走进首佳顾问

    前言导读5月29日,华本会员企业互访——走进首佳顾问暨华本企业家活动第1042期成功举办。首佳顾问董事长高喜善、华本投资董事长李文明、利合控股总裁秦刚、金峰资本董事长孙志勇、北京在明律所事务所主任杨在明、京都律所CEO褚长志、鸿屹丰彩董事长赖昌良、阳光100置业集团副总裁韩斌、新鼎资本董事总经理孙韶辉、仰城实业董事长张泽宇、亿达产业研究院院长王财、联信文旅副总经理孙小朋、首佳顾问副总裁高睆翀、首佳顾问咨询顾问部副总经理程晓阳、首佳顾问评估副总经理王莉花等20余位嘉宾应邀出席,本次活动由华本企业家俱乐部执行秘书长李祥军主持。致欢迎辞华本投资董事长、华本企业家俱乐部创始人 李文明李文明董事长首先对高喜善董事长及首佳团队的热情接待表达感谢,对华本企业家的到来表示欢迎,他分享了“资本向善”这个观点。他认为中国企业家在当下严峻挑战中展现出了强大的心理素质,其核心源于对国运上升的坚定信念与内心向善的价值根基。要穿越周期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以“活下去”为底线,以“活得更好”为目标,要打造卓越团队和具有吸引力的卓越产品,产品换代、产业升级、企业提升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每一位企业家都会有很多复杂的问题,也都有很多重大的机遇,李总认为“资本向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仰,资本越向善,越丰富,一定能够让企业家们的未来前途光明。主题分享主题分享一│ 周期更迭·价值重构首佳顾问董事长 高喜善高喜善董事长首先感谢华本企业家们走进首佳顾问,希望借此机会也能够和大家建立起更紧密的链接,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高总介绍到,首佳顾问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前身是创立于1992年的北京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2000年完成脱钩改制。首佳顾问以房地产估价起步,经过二十多年的专业耕耘,现已发展成为中国杰出的不动产价值服务商。随后,高总以“周期更迭·价值重构”为主题,从估价顾问的视角分析了房产市场发展演化的逻辑,高总表示: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进入新阶段的背景下,前一轮交易环节的利好政策已经充分释放,提高房地产的品质升级、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力度才能从根本上修复市场预期,形成供需动态平衡的健康发展新格局!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房地产业仍将继续作为支柱产业扮演内循环中拉动内需的关键角色。高总强调了首佳的核心理念是围绕客户的痛点难点,打造优势特色业务,为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创造更多的机会,并提出了政策落实的重要性及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和转型方向。主题分享二│城市更新中的问题及实施路径首佳顾问咨询顾问部副总经理 程晓阳程晓阳先生以“城市更新中的问题及实施路径”为主题进行了分享。核心内容概括为以下几点:1、实施城市更新已经成为中国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尤其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其在稳增长、扩内需方面的重要作用愈发凸显。2、政策与市场冲突、多元主体博弈等矛盾,本质上是城市发展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优化’过程中利益格局重构的挑战。要实现城市更新的可持续推进,需从机制创新、政策突破、工具升级等维度,构建‘利益平衡、政策适配、协同共治’的解决体系。3、城市更新并非简单的物理改造,而是通过 “精准算账、需求锚定、机制创新”,在存量空间中重构政府、企业、居民的利益共同体。将“经济可行性”“社会接受度”“政策适配性” 三者统一,才能实现从“项目落地” 到 “长效运营” 的跨越。4、城市更新的实施意义:①经济意义——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有望获得总投额50%以下的资金支持,减少企业负担。②样板意义——以参与更新为契机,打造片区的有机更新示范项目,形成企业“城市更新样板” 。③政企合作意义——以城市更新为契机,拓展产业链和区域影响力,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提供基础。互动分享互动分享环节中,与会企业家们积极参与,针对房地产行业的现状、挑战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和交流。通过这次思想碰撞,与会企业家们不仅加深了对行业趋势的理解,也拓宽了思路,为各自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启示和动力。关于首佳顾问首佳顾问于2000年由北京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脱钩改制后成立,经过二十多年的专业耕耘,现已发展成为一家国内不动产顾问咨询领域的企业集团,是国内领先的不动产价值服务商,致力于为各类客户提供不动产价值咨询和城市更新领域的专业服务和与智能化解决方案,协助客户实现不动产价值管理效能的最大化。公司业务主要包括征收拆迁全过程管理、乡村振兴集体土地运营管理、不动产价值评估、投后管理顾问、工程管理及咨询、物业管理等方面。

  • “卡其色”在行动

    作为南宁市首批8个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之一,白沙半岛城中村改造承载着区域城市更新与民生改善的双重使命。面对时间紧、任务重、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的多重挑战,在江南区党和政府的带领下,首佳顾问(广西)公司以“ 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 ”的攻坚态势,科学谋划、靶向攻坚、部门协同、法治护航,全力推进拆迁安置工作。截至目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属不动产签约总量已近80%,跑出城中村改造的“ 白沙速度 ”。为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打造宜居宜业新家园,身着统一工装的的首佳顾问(广西)公司的工作人员全力奋战在改造一线,用实际行动为城市焕新添砖加瓦。自拆迁工作开展以来,身着“ 卡其色马甲 ”的首佳人走村入户,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宣传拆迁政策,确保政策宣传到位。针对村民不动产、非宅集体用地、国有用地、居民用地等不同房屋性质的地块,工作组分阶段靶向发力,分步骤逐一化解难题。“ 卡其色 ”业已成为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代言人,他们的身影活跃在每一个需要的角落,以专业的服务和细致的态度,不仅高效推进了改造项目的进程,更切实解决了居民关心的实际问题,成为改造项目现场一道道温暖的风景线。他们用脚步丈量街巷、以行动践行承诺,以实干担当勾勒城中村焕新蓝图,为城市更新注入强劲动力。“ 拆掉的是旧砖瓦,筑起的是新希望。”随着城中村改造项目签约进度的推进,日新月异的白沙半岛版图日渐清晰,那些在烈日下奔走的“ 卡其色 ”、在深夜里坚守的灯光,一线首佳人从清晨到深夜的坚守和用细节见真章的付出,正不断汇聚成为推动江南城市向新而行的磅礴力量。

  • 首佳顾问阳光智慧征拆模式赋能南宁城中村改造新实践

    2025年4月17日,首佳顾问董事长高喜善受邀出席广西房地产估价行业自律管理会议,围绕 “阳光智慧征拆模式助力城中村改造高质量推进” 主题发表演讲,分享首佳顾问在城市更新领域的创新实践与转型成果。一、行业破局:从传统评估到全流程服务的转型探索面对房地产市场调整带来的业务波动与经济转型催生的新兴需求,首佳顾问率先突破传统估价业务边界。以城中村改造为例,公司构建 “全周期服务体系”:◆前期策划:依托政策法规与市场数据,为改造方案提供可行性分析与成本测算,从源头保障项目科学性;◆实施阶段:整合政府、开发商、居民等多方资源,深度参与征拆流程管理,通过协调利益平衡推动项目落地。这一从 “单一评估” 到 “全流程服务” 的延伸,为估价行业转型提供了可复制的首佳样本。二、智慧驱动:阳光智慧征拆模式的南宁实践在南宁市白沙半岛片区、平阳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首佳顾问自主研发的阳光智慧征拆管理系统成为核心引擎:◆技术赋能效率:通过360°VR 全景建模立体呈现片区现状,集成档案管理、流程追踪、签约管理等功能模块,实现 “一户一档” 电子化管理,项目成本测算效率提升 60%,补偿金额计算准确率达 100%;◆透明保障公正:系统实时公示征拆进度与补偿标准,动态生成可视化数据报告,确保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贯穿全流程,累计获得居民满意度评价 98.7%,推动项目签约周期缩短 30%;◆模式创新成果:该模式成功打造 “三公”、“三信”、“三师”服务体系,成为南宁城市更新领域标杆案例。三、未来布局:四维体系深耕广西城市更新首佳顾问将继续延续 “党建引领征拆、宣传贯穿征拆、专业推动征拆、科技助力征拆” 的阳光智慧征拆服务体系,以党建为核心凝聚各方力量,深入宣传政策法规,让征拆工作深入人心。凭借专业团队丰富的经验与精湛的业务能力,为征拆工作提供坚实保障。积极引入先进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智能测绘等,提升征拆工作的效率与精准度,全方位助力广西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高质量推进。 截至目前,首佳顾问通过阳光智慧征拆模式为城中村改造注入新动能,并已在全国多个城市落地多个城市更新项目。未来,首佳顾问将持续深耕广西市场,以创新模式助力区域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为新型城镇化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 

  • 房地产抵押物那些 “坑”

    前言导读房地产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房地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处置房地产抵押物来优先受偿其债权。住宅、商业、工业、综合体、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都可以作为房地产抵押物向债权人进行融资,债权人应审慎选择抵押物,做好贷后管理,防止掉入抵押物的“坑”。一选择抵押物、明确抵押范围,从源头减少抵押物风险(一) 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应清晰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抵押物必须是抵押人依法拥有的房地产,权利清晰无争议,抵押物需要合法的权属证明:1、 现房: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2、 土地: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3、 在建工程: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4、 如果房地产为共有财产,抵押行为需要得到所有共有权人的同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建议:查验抵押物的产权证书原件,确认抵押人对抵押物是否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必要时,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阅档案,确认不动产的产权归属,确保产权证书与登记中心登记内容一致。不动产查档是了解不动产权利状况的重要途径,有助于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合法权益。(二) 拟抵押房地产应符合抵押条件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只有依法可以转让的房地产才能设定抵押。如下房地产不能纳入抵押范围:1、 违建加建房产;2、 不动产权文件虽有登记但实际已经灭失的房产;3、 已经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地产;4、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5、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议:1、 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阅档案(部分省市可以实现线上查询),明确房产等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2、现场查勘是房地产抵押环节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现场查勘,了解抵押物是否有灭失、加建、建筑物骑界、建筑物损坏等情况。(三) 抵押范围应明确在房地产抵押过程中,抵押物范围不明确,可能导致法律纠纷、执行困难等问题。《民法典》第397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该条确定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规则,要求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在接受土地使用权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时,由于土地与上盖、新建建筑物的依附关系,应注意对其后新增建筑物的抵押问题作出约定。二做好贷中及贷后管理,防范抵押物的实体及权益风险(一) 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是我国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它关系到抵押权是否设立、所担保的主债务能否实现、抵押合同生效与否以及能否对抗第三人等法律问题。设立抵押权需签订抵押合同,同时抵押物必须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可以有效地防止重复抵押现象的发生。建议:双方确定抵押事项后,及时签订抵押合同并去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保护债权人权利。(二) 应关注“出租抵押物”的租约内容房地产抵押物本身带有租约是非常常见的现象,对抵押物租约需要特别关注,要充分了解租赁内容、租赁期限,租金水平、租金的缴纳方式。租约租金水平过高过低都需要抵押权人充分重视,租约租金水平高于市场客观水平,容易导致租约履约风险,在抵押目的下不应考虑该租金;租约租金太低且租约较长的,有可能是产权人关联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期处置会导致债权人收益降低。租金缴纳方式也是债权人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房屋租约签订了20年而且租金已被一次性全部收取,此类房屋再进行抵押,会对债权人造成重大损失。(三) 关注部分抵押物的“抵押权灭失”风险土地因长期闲置被政府收回的情况虽然少见,但也确有先例,在土地收回过程中,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将所得价款(或有)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对于长期未开发的土地申请抵押贷款,债权人应谨慎判断;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权人在贷后管理中应采取系列措施,跟踪土地的开发进程,以降低风险。还有一种可能存在的“抵押权灭失”,这种常见于个人住房的抵押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査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査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抵押权人只有一套居住房屋用于抵押,这无疑增加了抵押物的处置风险。建议:1、在融资协议时做好约定和应对。2、持续关注抵押物状态,做好风险把控。(四) 办理房屋保险,规避抵押物灭失风险房地产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出现灭失的,从法律上讲,其他他物权也一同消失,当然包括抵押权。建议:1、办理抵押前需要抵押人办理房屋保险。2、抵押权人需要持续关注抵押物状态,出现风险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发函,表明其对该房产享有抵押权,对于保险金具有优先受偿权,要求保险公司将该保险金提存。房地产抵押是金融市场中最常见的抵押形式之一,对于促进资金融通和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房地产抵押物,债权人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必要时应聘请专业的律师或房地产评估师有效识别贷前风险,贷中贷后需要勤勉尽责多关注抵押物状况,才能避免掉入抵押物的那些“坑”里。(注:本文由首佳顾问原创发表,如需转载请联系首佳顾问 。作者:评估与咨询顾问事业部 不动产评估咨询一部 梁燕丽,转载文章需在文章前写明作者、公司及转载来源,违者必究。)

  • 浅析征收国有土地上未经登记非住宅房屋处理方式

    前言导读近年来,随着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的不断推进,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因房屋征收产生的纠纷和矛盾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对未经登记的无手续房屋征收,既要保障征收补偿的客观公正,又要防范征收实施过程中滋生腐败的风险。因此,对未经登记的无手续房屋征收补偿成为征收项目过程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本文将以北京市为例,针对征收实施过程中,对未经登记非住宅房屋分类情况、相关政策、处理原则及建议进行探讨。一分类情况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一些老旧厂房、低效产业逐渐退出,在征收过程中,一些问题逐渐显现。经调研和对近些年国有土地上非住宅征收评估工作的评判和数据分析,非住宅征收评估存在评估对象特殊情况多、划拨用地非住宅评估难,特别是未经登记的无手续房屋情况复杂等诸多问题。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无手续房屋一般指土地性质是出让(划拨)的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因多种原因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根据土地及房屋登记相关办法,未经登记的无手续房屋与有证房屋最大的区别在于有无相关的权属申报资料,这是区分是否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是否合情合理取得补偿的最基本因素。结合未经登记的无手续房屋未办理权属登记存在的各种情况,按有无相关项目申报资料、规划两个维度分类,归纳常见未经登记的无手续房屋情况如下:(一) 无相关申报资料的房屋1、无资料,不符合规划无权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无法取得不动产登记机构调取的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资料。无任何规划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批复或核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规划条 件(土地储备供应)、“多规合一 ”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简称“多规合一意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规划意见复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资料等。无任何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 转让合同和租赁合同,以及地价款缴纳票据和完税凭证、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等;房地产买卖合同、契税发票、测绘成果等。且经与属地规自部门核查,也不符合地区控制性规化。2、无资料,符合规划无权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无法取得不动产登记机构调取的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资料。无任何规划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批复或核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规划条 件(土地储备供应)、“多规合一 ”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简 称“多规合一意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规划意见复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资料等。无任何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 转让合同和租赁合同,以及地价款缴纳票据和完税凭证、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等;房地产买卖合同、契税发票、测绘成果等。但经与属地规自部门核查,符合地区控制性规化。且历史存在期限较久,在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之日)前建成的,并有存在必要性的房屋。(二)有部分或齐全的相关申报资料,但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1、资料不全符合规划,未办理产权登记1.1.因历史原因。1.2.企业改制。1.3企业转让、变更。1.4资料遗失。2、资料齐全但规划调整,未办理产权登记2.1有相关的权属申报资料,但因超规建设(企业原因),未办理产权登记。2.2有相关的权属申报资料,但因规划用途、容积率调整(政府原因),未办理产权登记。2.3有相关的权属申报资料,因权属不清、债务、经济纠纷等(第三方 )原因未办理产权登记。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依据(一)《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自2011年5月27日起施行);(二)《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号,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三)《关于印发<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3〕450 号);(四)《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京建法[2016]19号,自2017年2月15起施行);(五)《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22号,自2019年5月31起施行);(六)《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21〕2号);(七)关于发布《土地房地产类评估委托鉴定评估规范指南》的通知(北估秘[2022]001号,自2022年6月21起施行);(八)关于发布《北京市协议出让涉及的划拨地价评估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北估秘[2022]002号,自2022年7月18起施行);(九)《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与补偿工作的通知(试行)》(京建法〔2023〕4号,自2023年7月1起施行)。三未经登记无手续房屋处理原则依据《暂行办法》第四条“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区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给出了无手续未登记建筑房屋处理的方向。具体如何认定处理,各区县在实施过程中,普遍采取一事一议、尊重历史、客观审慎的原则开展工作,常见的处理原则如下:(一)  权责相当原则征收范围内对未经登记、规划用途调整的非住宅房屋认定、处理应由属地区人民政府作出,采取权责相当原则,即不得随意认定、处理,也不得随意变更认定、处理确定的产权人。被征收房屋用途的认定,按照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上记载的用途确定。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上没有记载用途的,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用途确定。没有规划部门批准用途的,按照土地用途确定。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按照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房屋,按照区政府对未经登记房屋认定的建筑面积予以确定。(二) 依据充分原则统一非住宅房屋用途认定需依据充分。明确无论征收什么性质的非住宅房屋,评估时应坚持房地一体,房屋用途统一与市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分类相对应,区分为商业、办公、工业和公共服务四大类,并细化对应到二级分类,解决非住宅房屋用途认定标准不统一问题。征收整体房地产中部分房屋和土地,如果委托评估范围未登记相应面积,征收人应委托有资质测绘机构进行面积测绘,以此确保评估范围准确,且依据充分。评估作业时应将被征收部分与整体房地产综合考虑,可采用征收部分单独评估、整体分割评估、整体价值减损评估中的一种方式确定。(三)价值对等原则评估国有非住宅房屋需根据登记或认定用途,由具有相应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据相关估价规范、技术标准,采取合理估价方法,客观评估被征收房地产价值,且不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评估对已经登记的非住宅房屋,改变原用途符合当时市级政策的,可以进行用途调整。补偿时按相应房屋评估价值扣减应补缴地价款,若被征收人提供补缴相应地价款手续,则不予扣减。四房屋征收过程中针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建议(一) 无资料,不符合规划无论是线性工程如道路、绿化、河道、高压线,还是房改旧改整片开发的征收项目,可由县区级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部门依法按程序认定违章、违法建筑,针对认定违建房屋由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强执无偿拆除;也可由原建设或使用方限期自行拆除,如在规定限期内自行拆除的,可适当给予一定的拆除奖励费用,各区县在执行时根据各区的财政资金或实施难易程度自行统筹制定奖励补助标准。(二) 无资料,符合规划针对符合地区控规,由于历史原因一直保持至现在的未经登记的无手续房屋。可以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后,参照现状或规划用途认定给予补偿,也要与有证房屋有所区分,审慎补偿房屋重置成新价。涉及军产时,建议遵循部队相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执行。(三)资料不全,符合规划针对因历史、企业改制、资料遗失等原因造成产权申报资料不全,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可在分析其历时资料的基础上,参考以往实操案例,建议对于未经登记的非住宅房屋,依据土地权属审查结论或其他相关文件进行认定,无法提供上述文件及证明的,由区人民政府结合规自部门、房屋管理部门、被征收人出具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研究确定。但在补偿时,建议扣减房屋评估价值的10-15%;如同时改变用途,比照前款再扣减房屋评估价值的20-25%。(四) 资料齐全,但规划调整1. 因超规建设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证明,超出部分若能补交罚款变更为合法,方可进行补偿;若不准许办理,需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或不给与补偿。2. 因规划用途、容积率调整(政府原因),未办理相关权属证明的,应先补交地价款,变为合法后可据实按变更后用途进行补偿。也可考虑按认定合法规划用途,测算确定补偿额,再扣除需补缴地价款。3. 针对因权属不清、债务、经济纠纷等原因无法办理权属证明的房屋。建议在取得相关法院及仲裁机构判决结果后,依据判决结果进行合理补偿。结语:未经登记的无手续房屋作为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既定产物,其情况复杂。我们建议在认定时重点考虑历史房屋建设时间、建设依据,审批及实施管理情况,政府及行业部门批准和管理情况,以及现状使用用途等因素。目前各区县在实施时也探索了按年代处理的方式,建议在后续城市更新发展过程中涉及征收、收储、收购项目时,多征求相关方建议,引入更多专业意见,相互交流、审慎处理,研究制定出更科学的方式方法,按照不让违法者获利,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原则,依法妥善地进行分类处置。(注:本文由首佳顾问原创发表,如需转载请联系首佳顾问 。作者:评估与咨询顾问事业部 拆迁评估部 杜文潇,转载文章需在文章前写明作者、公司及转载来源,违者必究。)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5月7日

  • 厦门房票政策演化史

    前言导读5月15日,厦门房票3.0版本将正式施行。在各地探索房票安置的道路上,厦门已遥遥领先,跃升至“王者”段位。本文详细聊聊厦门房票政策从1.0到3.0的演化过程及对楼市的影响。一厦门房票政策演化厦门市3版房票政策出台时间间隔较短,紧随楼市变化做密集调整。不同阶段、不同适用范围下,内容相差较大,政策演变及3.0版新政分析如下:1、打破跨区限制,适用范围随国家政策变化厦门房票政策起源于2022年12月出台的《关于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推行房票补偿的意见(试行)》(厦府办规〔2022〕13号),限定适用范围为岛外四区的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此时,新建商品住宅去化周期接近2年,可售房屋超过3万套(2022年11月数据),库存压力较大,政策中明确房票适用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去化意图明显。至2.0版本时,正逢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前期积累的大量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房票适用范围扩至全市已签约未安置项目;3.0版本更是明确适用全市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涉及住宅房屋征收的项目,与今年加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大政策基调相吻合。图1 厦门市新建商品住宅可售套数及去化周期2、灵活计算,票面价值随房票定义而变化厦门房票1.0和3.0版本均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权益的货币量化,其票面价值计算逻辑为:合法产权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房票政策性奖励。2.0版本特殊性在于仅适用于全市已签约未安置的征收项目,因此其票面价值计算逻辑为: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的安置房面积×房票安置评估价。可见,被征收房屋与应安置房屋的货币补偿权益均可作为房票面额的依据,视条件而定。奖励、补助、临时安置费可依被征收人意愿,以现金形式发放或计入房票面值。3、限定条件下可购买非宅,激活资产流动性厦门房票1.0版本即可购买适用辖区内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包括住宅、商业、商办和车位。3.0版将持票可购买范围放宽至全市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物业类型在住宅、商业、办公、车位基础上,增加了可对外销售的通用厂房。但两版均限定了可购买非宅房源的条件是:被征收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此举在满足居住安置的前提下,可用于非宅房源的购买,丰富被征收人资产配置、助力激活资产流动性。4、延续限定条件下可转让政策,增加财产性收入厦门房票3.0版本延续了前两版: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前提下,房票可以分割金额转让给多人,限转一次的内容。转让后的房票不得兑换成现金,只能用于购买房源库中的新房、竞配建房,不得购买安置型商品房、安置房。此举让持票人有了更多选择权,满足自住需求前提下,可通过房票转让增加财产性收入。5、缩短房票购房奖励期,促进楼市回温、资金流通回笼厦门房票2.0、3.0版本将最初1.0版本房票政策奖励期为2年缩短至1年,既:6个月(含)内持票购买房源库中的新房、竞配建房的,奖励票面使用金额的5%,7-12个月(含)使用的,给予2%。缩短房票购房奖励期,可促进被征收人开票即购房、购房即安居,加快促进楼市回温,房企也能实现资金流通回笼。此外,厦门房票3.0版本还补充了开发商结算条件和周期,打消了开发商担心兑付难的疑虑,提升其参与房源库建设的积极性。二厦门房票政策效力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公布的数据,自厦门房票2.0实施以来,截至2025年2月25日,4个月累计开票金额66.4亿元,使用率86%,撬动购房金额100.3亿元,去化面积31.7万平方米,约占同期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四成,购买房源主要集中在品质和配套较好的楼盘项目,解决了2300多户近万人的安置需求,促进了全市房地产的平稳发展。从图1中数据也可验证,2次房票政策出台后均在短期内实现去化周期下降。厦门房票3.0版本,打破跨区限制、打破筹建设安置小区的传统模式、打通一二手房置换链条,解决了安置房选址难、建设慢、过渡周期长、周转费用高等痛点,拓宽了安置渠道和安置空间,助力楼市去库存之余,还激活非宅资产的流动性,增加百姓财产性收入,或将成为全国房票制度升级的风向标。北京市通州区2024年也曾就房票安置实施方案进行过公开意见征求,具体实施情况未公开。结合北京市人地双减量的总规要求,对于住宅规划指标紧张、户均安置面积较大的项目建议可优先考虑试点房票安置。(注:本文由首佳顾问原创发表,如需转载请联系首佳顾问 。作者:综合业务顾问部 陈洁琼,转载文章需在文章前写明作者、公司及转载来源,违者必究。)

  •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第8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现就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加快构建多层次债券市场(一)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投融资。(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聚焦主责主业,发挥投融资服务专业优势,依法运用募集资金通过贷款,股权、债券、基金投资,资本中介服务等多种途径,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三)科技型企业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产品设计、研发投入、项目建设、运营、并购等。(四)具有丰富投资经验、出色管理业绩、优秀管理团队的股权投资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五)发行人可灵活选择发行方式和融资期限,创新设置债券条款,包括含权结构、发行缴款、还本付息等安排,更好匹配资金使用特点及融资需求。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为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提供便利(六)优化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管理流程,提升融资效率,支持发行人根据资金使用特点,灵活分期发行。简化科技创新债券信息披露规则,发行人可与投资人约定豁免相关披露信息。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可采用余额管理方式。(七)创新科技创新债券信用评级体系,信用评级机构可根据股权投资机构、科技型企业及科技创新业务的特点,打破传统以资产、规模为重心的评级思路,合理设计专门的评级方法和评级符号,提高评级的前瞻性和区分度。(八)建立科技创新债券专项承销评价体系和做市机制,组织做市商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专门做市报价服务,建立承销、做市联动机制。提高科技创新债券承销、做市在承销商、做市商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九)各类金融机构、资管机构和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养老金等可投资科技创新债券。鼓励创设科技创新债券指数以及与相关指数挂钩的产品。(十)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专业信用增进机构、担保机构等可根据自身风险定价能力和管理水平,通过开展信用保护工具、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违约互换合约、担保等业务,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和投资交易。(十一)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自身财力,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或者出台其他优惠政策措施,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支持措施。(十二)加强科技创新债券的事中事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发展。将科技创新债券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估。(十三)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自律组织要加快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规则,相关市场基础设施机构可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专门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清算结算等服务,适当减免相关服务费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2025年5月6日

  • 2025年5月全国房地产市场资讯汇总

    政策实施:5 月 1 日,住宅建造新国标《住宅项目规范》正式实施,涵盖建筑材料、施工工艺、设计标准、环保要求以及物业管理规范等多个方面。在空间设计上,强制规定住宅层高下限从 2.8 米提升至 3 米,4 层及 4 层以上住宅须设能容纳担架电梯,12 层及以上住宅要设 2 台及以上电梯且至少 1 台可容纳担架并具备联动控制功能;在居住静谧性上,对楼板空气声隔声性能提出更高要求;在智能化与可持续发展方面,要求新建住宅预留智能化系统接入端口及线路,采用节能灯具和电器并设置太阳能系统或预留安装条件 。这推动市场向高品质产品倾斜。市场动态:“五一” 假期多地房地产市场迎来认购高峰,呈现供需两旺的态势。改善性房源咨询量居首,中高端楼盘更受青睐。如广州楼市热度高涨,从市中心豪宅到近郊刚需盘,售楼部人潮涌动;北京 4 月新房网签量同比上涨 30%,均价突破 6.5 万元 / 平方米;深圳 “好房节” 首日吸引 4 万人参与。地方政策:重庆发布方案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住房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等;苏州在 5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实施购房补贴政策,购新建商品住房补贴 0.5%,同时推出旧房装修改造补贴活动;云南瑞丽买新建商品房可享契税补贴,单套补贴上限为 3 万元;杭州市对可享受首套及二套契税优惠的规则进行调整,减轻购房者税费负担 。厦门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5 月 15 日正式实施,构建 “全市一盘棋” 房源体系,打破安置地域限制。

  • 2025年1月全国房地产市场资讯汇总

    销售情况:受春节假期影响,中国房地产市场销售额同比下降 16.5%,但降幅较 2024 年超过 30% 的情况有明显收窄。TOP100 房企的销售总额达 2350.3 亿元,其中 5 家房企销售超百亿,较去年减少 2 家,销售额在五十亿左右的房企数量保持 8 家不变。市场活动:多地楼市推出 “迎新年、购新房” 活动,如成都的 “安家成都・2025 贺新年” 活动,27 家房企参与,通过线上线下联动、优惠促销等方式吸引购房者,提升了消费者的购房意愿。政策动态:央行和财政部相关会议提到要完善房地产金融管理,加强专项债的使用,以支持土地储备和保障性住房的发展,为市场平稳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同时,部分城市开始优化公积金政策,例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旨在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压力,刺激住房消费。

  • 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2025年一季度)

    PART 1 核心指标·  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247.3万m²,同比增长6.2%·  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价格同比下降5.7%·  新建商品住宅去化周期:16个月,环比增加0.1个月·  二手住宅销售面积:398.14万m²,同比增长35.5%·  二手住宅销售套数:43590套,同比增长31.9%·  二手住宅价格指数:价格同比下降2.1%·  住宅租赁:1季度住宅平均租金85.22元/m²·月,同比下降5.7%PART 2  宏观经济物业与消费方面,2025年一季度,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5%。其中,消费品价格下降0.9%,服务价格持平。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4%,环比下降0.2%;工业生产方面,2025年一季度,全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6%,购进价格同比持平。3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6%,环比下降0.2%;购进价格同比下降0.2%,环比下降0.4%;货币供应方面,一年期LPR为3.1%,与上月持平,货币政策持续宽松;投资方面,2025年一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24.0%。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5.0%;房地产开发方面,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新开工面积317.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1%;全市房屋竣工面积195.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2%。(资料来源:北京市统计局)PART 3  住房市场2025年一季度,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为156万㎡,同比减少2.7%。截至3月,新建商品住宅库存总量为1013.9万㎡,同比减少5.2%。3月,销售价格环比指数为99.8,同比指数为94.3,价格较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2025年一季度,全市存量住宅网签面积398.14万㎡,同比增长35.5%;网签套数43590套,同比增长31.9%。3月份,成交价格同比指数为97.9,降幅较上月缩小0.8个百分点;环比指数为100.5。(资料来源: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住建委)(资料来源: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住建委)PART 4 土地市场2025年一季度,全市成交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23.5万㎡,环比减少15.96%,同比上升0.77%,成交地块26宗。其中,住宅用地11宗,商业用地1宗,工业用地8宗,其他类多功能用地4宗,集体产业用地2宗,平均溢价率为3.11%。表1  2025年3月北京市土地成交信息PART 5 市场展望市场走势: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市场呈现"量升价稳"特征2025年一季度,全市存量住宅网签面积达398.14万㎡,同比上升35.5%,3月单月网签面积环比大增61.3%,市场活跃度显著提升。二手房价格环比指数回升至100.5,同比降幅持续收窄,显示市场信心逐步恢复。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156万㎡,虽同比仍下降2.7%,但3月单月同比上升24.2%,销售价格环比指数99.8,市场筑底迹象明显。 二季度房地产市场趋势分析政策面:预计二季度政策环境将保持宽松,不排除进一步优化调控政策的可能;成交量:在政策效应持续释放下,市场成交量有望保持温和增长;价格走势:整体市场趋稳,区域市场分化。

  • 2025年4月全国房地产市场资讯汇总

    新房市场:全国 100 城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 16,764 元 / 平方米,环比上涨 0.14%,同比上涨 2.50%。35 个城市环比上涨,杭州、上海、合肥等核心城市表现突出,一线城市整体环比上涨 0.37%,同比涨幅达 5.71%。但三四线城市面临调整压力,55 个城市环比下跌。二手房市场:全国 100 城二手住宅均价 13,892 元 / 平方米,环比下跌 0.69%,跌幅较上月扩大,且所有城市环比均出现下跌。供需失衡导致挂牌量高企,业主普遍降价 “以价换量”。租赁市场:全国 50 城住宅平均租金 35.2 元 / 平方米 / 月,环比下跌 0.32%,同比下跌 3.40%,48 个城市环比下跌,仅嘉兴、石家庄微涨。政策动态:中央层面提出加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地方政策更趋灵活,四川取消普宅与非普宅标准,无锡取消限售并暂停新房价格备案,杭州、合肥、苏州等优化公积金政策,无锡、青岛推出 “低月供” 产品。部分城市还放宽了落户条件,规定购房者在满足一定面积或总价条件下,可直接落户,以促进房地产市场与人口流入的良性互动。高层发声:4 月 15 日,高层在北京调研时指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房地产市场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并强调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给予城市政府更大自主权并将研究新支持措施。这极大提振了市场信心,为后续政策和市场发展指明方向。4 月 18 日,国常会召开,强调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举措要直达企业和群众提高落地效率。

  • 2025年3月全国房地产市场资讯汇总

    开发投资:1-3 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 19,904 亿元,同比下降 9.9%,其中住宅投资 15,133 亿元,下降 9.0%。房屋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和竣工面积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尽管投资数据下滑,但部分热点城市的优质地块仍吸引了众多房企的激烈竞拍,显示出房企对核心城市优质项目的看好。销售与待售: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 21,869 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3.0%,销售额 20,798 亿元,下降 2.1%,降幅均有所收窄。3 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 78,664 万平方米,比 2 月末减少 1227 万平方米。一些城市通过举办房展会等活动,集中展示各类房源,刺激购房需求,促进销售。资金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 24,729 亿元,同比下降 3.7%,其中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等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不过,部分金融机构加大了对优质房地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一些房企获得了新增授信额度,用于项目建设和运营。政策动态:多地政府出台政策鼓励人才购房,给予购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例如,某二线城市规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房可获得最高 50 万元的购房补贴,同时在契税缴纳上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

  • 2025年2月全国房地产市场资讯汇总

    政策方面: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实施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稳住楼市股市等。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24 个省份出台公积金调整优化政策,涵盖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等内容。地方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 24 条,宽松性政策占比较大。部分城市进一步放宽限购政策,比如允许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满足一定社保或纳税年限条件下,可购买多套住房,以此来吸引人才和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市场数据:2 月,70 个大中城市中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稳中略降,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同比看,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降幅均继续收窄。1-2 月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 10,746 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5.1%,销售额 10,259 亿元,下降 2.6%,降幅均收窄。土地成交量缩价涨,平均溢价率自 2021 年 7 月以来首次突破 10%。TOP100 房企实现销售操盘金额 1881.2 亿元,同比增长 1.2%。企业动态: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远洋集团等 8 家房企债务重组取得积极进展。A 股房地产分类上市公司中,72 家涉房企业公布 2024 年业绩预警,超 7 成公司预告上半年净利润亏损。一些大型房企通过出售非核心资产等方式回笼资金,优化债务结构,缓解资金压力。

  • 项目战报

    南宁白沙半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住宅房屋部分签约户数突破两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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